一线 | 南昌市连续两年空气质量达二级标准
日前,从南昌市对外发布的空气质量状况获悉,2019年,南昌市PM2.5浓度为35微克/每立方米,自2018年以来连续2年实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是中部6个省会城市中唯一实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省会城市。
2019年南昌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状况良好, 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等全部六项空气质量评价指标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其中PM2.5浓度为35微克/每立方米,PM10浓度为68微克/每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22天,优良率为88.2%。
2019年8-12月,南昌市连续无雨日天数是历史同期最长,降雨量是近10年同期最少,在极端不利的气象条件下,南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逢会必讲、逢件必批。8-11月,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批示就有12次,要求全市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和相关市直部门务必全力以赴确保今年南昌市PM2.5年均浓度巩固二级标准。市政府各相关副市长也都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分管领域、分管部门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县(区)、开发区(新区),市直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亲力亲为,协调推进,狠抓落实。
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实施史无前例的强化调度,每天(包括节假日)从上午9点开始,每小时通报一次空气质量状况直到晚上12点,动态研判气候形势,及时调度问题整改;每两周提请召开全市大气污染调度会,通报情况,指出问题,提出要求,12月起,进一步加大调度频次,每周提请召开调度会。
全市生态环境、交通、商务、城管、建设、公安、市场、农业农村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持续加强“四尘三烟三气两禁”整治,关停取缔197家散乱污企业,新增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含混动汽车)1万1千余辆,淘汰老旧营运车辆451辆,全面供应国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查封关闭取缔非法加油窝点22个,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巡查1075次,查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泄漏、遗撒、挟带污泥等违规行为3854起,查处露天焚烧秸秆(垃圾)案件34件,围绕禁燃禁放工作出动执法力量7万余人次、动员社会力量9.5万余人次,禁燃区域同比扩大近5倍,查处非法燃放储存案件75起、行政罚款39人、行政拘留36人。
同时强化问责力度。南昌市纪委监委主动介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纪督导,为履职尽责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每月对全市空气质量情况、督查情况形成专报,报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市政府相关副市长,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和市直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根据领导批示进行相应问责。问责范围包括:对PM2.5浓度长期居后且不降反升的、对督查通报的问题或督查指出的问题不及时整改或未能有效整改造成严重污染的、对职责范围的重大污染源应整改而长期未整改对空气质量造成影响的、对市里有明确工作措施要求长期不履职的。同时,对所辖区域被发现焚烧垃圾秸秆的、视火点数量对乡镇(街办)、县区(开发区、新区)有关领导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