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被陕西省纪委点名的涉秦岭问题干部,已悉数被开除党籍
据10月15日西安市纪委监委消息,西安市委党史研究室原副主任、原户县县长张永潮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此前,张永潮与西安市秦岭办首任主任、规划局原局长和红星,市国土局原局长田党生,市环保局原局长罗亚民,市政府原秘书长焦维发一同在在陕西省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述中被点名。至此,5人均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取消退休待遇。
2019年1月18日刊登在《陕西日报》上的《惩腐恶一刻不松 正风纪半步不退——陕西省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述》一文提到,省纪委监委把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加强对违建别墅排查、资金追缴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彻底查清违反政治纪律的人和事。严肃查处西安市秦岭办首任主任、规划局原局长和红星,市国土局原局长田党生,市环保局原局长罗亚民,市政府原秘书长焦维发,原户县县长张永潮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深刻汲取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教训,协助省委出台严明政治纪律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决定,督促开展“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巩固拓展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据西安市纪委监委15日消息,日前,经省纪委监委指定管辖,西安市纪委监委对中国共产党西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候补委员、市委党史研究室原副主任、原户县县长张永潮严重违纪违法案,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张永潮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罔顾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为秦岭北麓违规违法项目建设提供便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发放奖金;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为特定关系人在工作调动、职务晋升等事项中谋取利益,违规发展党员,违反议事规则,不参加组织人事调整会议;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礼品及购物卡,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将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在下属单位报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群众纪律,对待群众态度恶劣,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张永潮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背弃党的宗旨,目无党纪国法,丧失原则底线,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市委常委会会议决定,并报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经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永潮开除党籍处分;经市监察委员会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永潮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早前的今年2月,陕西省纪委监委在《罗亚民被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的通报中指出,经查,罗亚民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长期占用民营企业老板提供的豪华轿车等。
同月,陕西省纪委监委在《焦维发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通报指出,经查,焦维发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不坚决、不彻底,在秦岭违建专项整治中敷衍应付、弄虚作假,为秦岭违建项目“大开绿灯”,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等。
今年6月,西安市纪委监委在《和红星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的通报中指出,经查,和红星违反政治纪律,落实党中央关于秦岭保护的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长期不交纳党费、不参加党支部活动等。
同在6月,西安市纪委监委在田党生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通报中指出,经查,田党生违反政治纪律,落实党中央关于秦岭保护的决策部署打折扣;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对抗组织审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等。
此外,8月21日,焦维发受贿案在陕西商洛市中级法院宣判,焦维发被指受贿近2000万元人民币,一审被判有期徒刑十年。
而《罗亚民受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罗亚民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