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凝聚攻坚力量 |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打造生态环保铁军述评
“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对实践经验和成功做法的系统总结,是党内监督方式的重大创新。能否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关系到全面从严治党的进展和成效。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积极实践四种形态,将其作为推进生态环境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特别是在去年开展的“以案为鉴,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专项治理和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驻部纪检监察组通过深化运用四种形态,促进生态环境系统党风政风不断好转,政治生态得到净化。 利用谈心谈话利器,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监督执纪贵在抓早抓小,以防小苗头演变成大问题,因此,用好“第一种形态”至关重要。在专项治理期间,驻部纪检监察组以组织约谈等方式,帮助党员干部认错改错。仅在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就与280余名党员干部进行了谈心谈话。对于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的,综合考虑违纪情节和本人态度,采用“第一种形态”处理73人。今年,驻部纪检监察组将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列入工作要点,强调发现问题早报告、早处置,用好谈话、函询、监督建议等措施。各部门各单位要将谈心谈话作为开展党建纪检工作的重要抓手,坚持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铲除不良作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 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引导党员干部自查自省。在专项治理期间,驻部纪检监察组专门发布公告,引导党员干部主动交代问题,共有36人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党组织对这些同志区分具体情况,对问题较重的几人给予党政纪或组织处理,对大部分同志做好思想工作,使其继续发挥作用。一位同志坦言:“没有专项治理的教育和挽救,我可能会失去继续干环保的勇气和机会。”在主题教育中,驻部纪检监察组发布党内监督公告,再次引导党员干部自查问题、向组织交心,同时欢迎干部群众反映问题。这两次公告,体现了驻部纪检监察组对四种形态的有效运用、对党员干部的严管厚爱,促进党员干部从内心反思、从深处整改。各部门各单位要以主题教育为契机,号召存在廉洁问题的同志放下包袱,说清问题,轻装上阵,做治污攻坚坚定有力的参与者、推动者。同时,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在早发现问题上深化,提高发现违纪问题的能力;在分类处置上深化,提高精准运用政策的能力。 保持高压态势,敢于斗争严于查处。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一场大仗、硬仗、苦仗,需要坚强的政治、纪律和作风保障,需要打造一支生态环保铁军。生态环境部党组和驻部纪检监察组近年来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但是仍有一些同志在党的十八大以后顶风违纪,对于这种行为绝不能姑息纵容。去年以来,驻部纪检监察组严肃查处孟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以及个别同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等处分。通过对四种形态的准确把握,特别是对“少数”和“极少数”违纪问题的处理,切实维护了纪律的严肃性,起到了震慑和警示作用。各部门各单位在日常监督工作中,要紧盯关键少数和重要节点,对于顶风违纪、屡教不改的,要加大查处力度,避免养痈遗患、污染一片。 四种形态环环相扣,是一个完整的监督执纪问责体系。从某种程度来说,对四种形态把握得越深刻,全面从严治党的效果就越明显。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着眼于早、善于抓小、用力于精准,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驾护航、汇聚强大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