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结束了,整改还在路上
目前,第二批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工作已全面完成。截至目前已经公布的数起典型案例,让人对环境违法事实本身感到痛心,而涉事地方和企业对环境问题的冷漠和无知,更让人印象深刻。
福建漳州漳浦县矿山非法开采,重庆巫山县淘汰落后产能滞后、永年水泥厂长期违法排污,青海欣固公司沥青项目违法投产,甘肃酒泉市化工企业生产废水渗坑排放,督察组在这些典型案例中一针见血地指出,这些问题大多是由于当地政府政治站位不高、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所造成。事实上,几乎所有案例中,我们都能看到当地政府或企业环境意识低下,对环境问题、群众举报视而不见或监管不力的表述,而他们对环境保护的态度端正与否,直接影响环保工作是否到位。
而首次进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视线的两家央企,也存在类似的问题:中国化工集团贵州天柱化工有限公司虚假整改、中国五矿集团公司赣县红金稀土有限公司久拖不治敷衍整改、上海振华集团环境违法问题突出,也都暴露出企业环境意识欠缺、对环保工作重视不够等问题。
态度的敷衍,比污染的现场更应让人警惕。环境污染,往往发生在目力所及之处,只需发现了再想办法治理,就总有出路,而一些党政领导和企业主脑子里的污染,却是根深蒂固,非重典难以剔除。也正因如此,才会有上一次督察承诺的整改,到这一次依然故我、得过且过的怪现象不断发生。
究其原因不难发现,之所以仍有个别地方政府和企业对环境保护如此懈怠,其深层原因仍是“唯GDP”思想在作怪。为了发展当地经济,这些地方政府主动为一些落后产能开口子、找路子,甚至为一些利税大户充当“挡箭牌”,由此才会对辖区内的环境破坏问题熟视无睹,不闻不问,对督察提出的整改要求始终停留在纸面。也正是由于地方政府这种“暧昧”的态度,才会令辖区内的企业肆无忌惮,变本加厉。
从企业角度来看,政府监管的缺失固然为其提供了“宽松”的外部空间,但更重要的还是企业自身思想认识不到位,才导致环境问题长年积累,招致民怨载道。思想不到位,行动就有惰性,措施就有缺口。该做的防护不做,该治理的不治理。不是不知情,而是不懂法。位于上海市崇明区的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基地,非但没有按照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的处罚决定积极整改,反而堂而皇之地向当地政府出具公文回函,反指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搞“一刀切”,指责当地生态环境部门事先没有和企业沟通,是“官僚主义作风和本位主义问题”。如此“理直气壮”,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更有甚者,不是不懂法,还反过来利用相关环保政策,给自己“贴金”,申报各种“绿色园区”、“绿色工厂”来换取政策和资金上的优待。中国五矿营口中板公司在2018年5月被原辽宁省工信委纳入“辽宁省第一批绿色工厂名单”,但事实上,这家公司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故意隐瞒违法事实,目的只是为了从政府换取各项优待和奖励。以辽宁为例,被列入“绿色工厂”名单的企业,“将积极帮助绿色制造示范园区、企业,争取国家工业转型升级资金、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等政策支持。积极对接金融机构,为绿色制造示范园区、企业提供优惠的担保和信贷支持。”但事实上,营口中板公司非但不“绿色”,更在2015-2017年间因环境违法行为被当地环保部门处罚数十次,罚金累计达2200余万元。但这些“劣迹”在其申报材料中,只字未提。
想得正,才能走得远。巧合的是,几乎在这次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结束的同时,习近平总书记在甘肃祁连山的山丹马场实地考察,再次体现出他对生态环保的高度重视和关心。
做好生态环保工作,是关系整个国家民族命运的事;也不仅仅是单纯的工作任务,更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地方政府和企业必须及时提高政治站位、端正思想认识,如此才能更好地开展生态环保工作,才能避免督察发现的那些令人瞠目的“低级错误”再次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