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汕尾保利大都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汕尾保利大都汇
地点:汕尾市城区汕尾市区站前横路北侧
建设单位:汕尾市誉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建筑面积51794.7㎡,总共建设商业办公楼4栋,其中高层塔楼1栋,塔楼1—2层为商业用途,3—25层为办公用途,低层商业用楼3栋,均为商业用途;设置停车位237泊,其中地上停车位137泊,地下停车位100泊。
公示时间:2019年5月21日至2019年6月1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6758773247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